不可不高度重视忠诚的问题

       选拔员工的时候, 除了考虑能力之外, 也要适当考虑其忠诚度, 看其是不是能够全身心地融入到企业之中。

       在博弈论中, 有一个经典案例:" 囚徒困境" , 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

       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 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 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 两个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 即与警察合作, 从而背叛他的同伙) , 或者保持沉默( 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 而不是与警察合作) 。这两个囚犯都知道, 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 就都会被释放, 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 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 即告发他的同伙, 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 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 并且为了加重惩罚, 还要对他施以罚款, 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当然, 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 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 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 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 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 从表面上看, 他们应该互相合作, 保持沉默, 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A 犯不是个傻子, 他马上意识到, 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 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 让他独自坐牢。这种想法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识到, 他的同伙也不是傻子, 也会这样来设想他。所以A 犯的结论是, 惟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背叛同伙, 把一切都告诉警方, 因为如果他的同伙笨得只会保持沉默, 那么他就会是那个带奖出狱的幸运者了。而如果他的同伙也根据这个逻辑向警方交代了, 那么, A 犯反正也得服刑, 起码他不必在这之上再被罚款。所以其结果就是, 这两个囚犯按照不顾一切的逻辑得到了最糟糕的报应:坐牢。

       在大多数企业中, 人们通常公认优秀领导人应具备眼光、策略以及鼓舞士气的能力。大家认为只要领导者有正确的眼光和策略, 并且传播到公司每一个角落, 员工自然会望风追随。也因此, 从董事会、首席执行官到资深主管等等, 在与应征者面谈时, 通常会以教育程度与聪明才智作为取舍条件:此人是否有理念、有眼光? 是否善于表达, 敏于应变, 长于沟通协调? 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然而, 这些人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此人是不是忠诚可靠。如果他不是一个忠诚可靠的人, 聘用他就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公司随时都可能被他" 出卖" 。因此, 选人用人的时候, 不可不高度重视忠诚的问题。

       请你在错误中超越自己

       一个人不可能不犯错误, 问题是能不能及时发现所犯的错误, 尤其是能否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打翻一杯茶水, 或叫错别人的名字, 这是人很容易犯的错误, 也是很容易自己发觉的错误。对一个

       努力想成为一名成功管理者的人来说, 承认错误并不只是坦白自己

       生活中失误的简单的过程, 而是一种检讨自我, 了解自己根深蒂固的弱点的过程。每个人都有缺点, 而且许多缺点是很难轻易改正的, 但发现它们至少可以引起你的注意, 从而扬长避短。

       管理者需要具备较强的自我发觉意识, 这样可以减少他犯错误的机会。这种自我发觉意识可以给管理者力量并增强他的自信, 越是自我意识及自信程度较高的人, 就越容易承认自己的错误, 其成功的机会也就越大。

       承认错误是正直的表现。正直不仅仅是说真话, 更是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性体现出来。

       作为一个管理者, 是否可以回顾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是否能坦诚地承认自己的错误, 并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去承担应有的责任? 如果不能, 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想一想, 为什么会做出一些不诚实的行为和举动? 这么做值得吗? 如果当时坦诚以待, 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更好? 能从错误中学习, 并说服自己成为一个诚实可信之人, 是可造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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