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教授的朋友想

       有两个人, 他们是好朋友, 他们一起长大, 从小关系就很好。长大以后, 一个进了大学, 毕业后继续深造, 出国了; 另一个因为家境不好, 没有能力继续上大学, 就参加了工作。

       几年以后, 两个朋友见了面, 前者学成回来, 在大学里面教书; 后者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 觉得给别人打工刚刚够养活自己, 生活太拮据了。然后毅然辞职做了生意。几年之后, 生意就越做越大。

       两位朋友见面, 大家都非常高兴。喝酒聊天, 兴尽而归。

       回来以后, 两个人的心里都觉得有一点什么, 隐隐的。

       做了教授的朋友想:我努力了这么多年, 为什么收入还没有一个没念过大学的人多? 难道我没有他聪明? 命运竟然这样不公平!

       做了老板的朋友也在想:我努力打拼这么多年, 虽然从经济上已经翻身了, 可是别人看我的样子, 总像是看一个暴发户! 如果我当初有机会上大学, 我也一样可以做名教授, 为人师表。

       两个人心里不痛快, 都觉得自己应该有另外一个活法。两个人都是敢做敢为的人。于是,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两个人, 教书的辞了工作, 组建了自己的公司。经商的却拿起了书, 学英语, 准备出国念书。

       可是, 前者好几年都不在国内, 而且本来就不是经商的人, 结果, 公司赔本了; 后者虽然很聪明, 可是英语基础在当初就不大牢, 而且又没有大学文凭, 出国念书的障碍还真是不少。这样折腾了几年, 两个人才觉得自己在浪费自己的青春, 这样做毫不值得。

       人生在世, 名和利当然是不可缺少的东西, 有人认为没有名利就是没有社会地位, 没有社会地位的人就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可关键是一个人需要什么样的名利。

       一个公司的老板一定要文凭吗? 现在不少公、私老板都到大学里面拿一个文凭, 既不需要考试, 也不需要写论文, 或者作业、考试以及论文都由自己的秘书来做, 然后自己安心拿文凭就是了。

       这种情况有意义吗? 做生意的时候, 谁会因为你是博士而给你优惠条件呢?

       而大学教授自己办公司也不是人人都可以的, 关键看你是不是善于经营。一些经济学家在教书之余, 往往会自己投资做生意, 可是一些人文学科的教授对于经商基本上是两眼一抹黑, 这样到市场上去碰, 简直是找死。

       其实, 他们本来的生活已经不错了。那些所谓的失意其实是一种心理问题。幸好, 这两人在碰壁之后总算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一位社会学家的话, 他说:世界上可悲的人有两种, 一种是生活环境很差, 没有社会地位, 经济又相当窘迫的人, 这种人的落魄是可以预料的, 也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情况, 这种人就是可悲的。

       另外一种可悲的人, 就是从经济上来说已经不错, 只是有某种缺陷, 但是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生活很不好, 整天忧心忡忡、杞人忧天。

       上文的两位朋友, 我觉得从本质上看, 都是第二种可悲的人。生活是美好的, 但是也要你懂得欣赏。否则, 再美好的生活对你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人, 不但要学会生存, 还要学会如何生存得更好。

       生活是美好的, 但是也要你懂得欣赏。否则, 再美好的生活对你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法是暴力斗争的结果

       法的起源即法的产生。从古到今, 许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关于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主要有:

       ( 一) 神创

       这一观点在古代东、西方都存在, 它认为法是人格化的超人类力量的创造物, 各种各样的神为人类创造法。在西塞罗看来, 作为最高理性的自然法来源于" 上帝的一贯的意志" , 人定法是自然法在世俗社会中的体现; 法是从自然产生的, 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 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中世纪神学政治的鼻祖奥古斯丁提出:秩序和安排来源于上帝的永远的正义和永恒的法律, 即神法; 人法服从神法, 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

       ( 二) 暴力说

       这一学说认为法是暴力斗争的结果, 是暴力统治的产物。中国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就认为:" 人民众而财货寡, 事力劳而供养薄, 故民争" , 有斗争有暴力才需要解决冲突的规则。

       ( 三) 契约

       契约说认为, 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处于自然状态, 后来为了安全, 为了生产发展, 为了社会安定和进步等原因, 人们相互间缔结契约, 并通过缔结契约放弃、让与部分自然权利, 组成政府。这种最初的契约就是法律。1 7 、1 8 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者大多持此说。

       ( 四) 发展

       发展说具体包括两种:一是人的能力发展说。随着社会的进化, 人的能力有了发展, 例如火的作用, 弓箭的发明, 等等, 财富有了增加, 社会关系开始变得复杂, 因而需要法。二是人的精神发展说。黑格尔就认为绝对精神在自然界产生之前就已存在, 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 才有了人类, 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民族精神论者则提出法来自民族的精神或历史传统。

       ( 五) 合理管理说

       许多法社会学者持此说, 如美国当代法的社会学家塞尔茨尼克认为, 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 是基于合理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 六) 唯物辩证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

       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与法的本质学说之间存在内在的一致和对应的关系, 如神创说就与法的本质的神意论观点一致, 是神学法哲学的主要内容; 契约说则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与法的本质的理性论观点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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