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五彩缤纷

       人们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 是由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多种能力交织着起作用的。这些能力可以划分为下列几种:

       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一般能力是在不同种类的基本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能力, 包括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言语能力、操作能力。这些能力是有效地掌握知识和顺利地完成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心理条件, 即或最简单的活动, 都不能缺少这些一般能力。通常所

       谓的智力, 就是指一般能力而言。

       特殊能力是指从事某种专业活动所必需的能力。任何一种专业活动都要求与该专业内容相符合的能力。因此, 对各种专业活动中所需能力作具体分析, 有助于了解特殊能力的结构。如画家的色彩鉴别力、形象记忆力、空间想象力, 均属于特殊能力。

       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有机地联系着。特殊能力总是建立在一般能力的基础上。任何特殊能力都是经过一般能力的专业性训练发展起来的。例如, 在机器工业的技术工作中, 要区别机器结构的细节, 认识机器的工作原理, 这些机器工业对专业的特殊需要的能力就是在一般观察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认识能力, 是指认识问题的能力。其低级形态是敏锐的感觉和观察力, 其高级形态是创新思维与创造思维, 包括观察" 能力阶梯" , 力、记忆力、分析力、想象力、思维力, 构成逐级递增。

       实践能力, 是指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实践活动五彩缤纷、包罗万象、变化万千, 只有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才有把握搏击于实践的海洋之中。当务之急应该着重培养预见力、决断力、应变力、竞争力、创造力、表达力、交际力以及自制力、意志力等实践能力。

       认识能力起着控制、指向的作用, 实践能力起着最终实现目标的作用。认识能力与实践能力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缺一

       不可

       把国际法看成是世界的民法

       洛克认为, 自然法的精神是:所有的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法的目的是促进和平, 维护人类的共同生存, 每个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 但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度。他强调指出, 自然法的本质是理性, 自然法的内容归结起来就是" 自然权利" , 主要表现为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和财产权, 这些自然权利实际上就是启蒙思想家们所指的" 天赋人权" 。

       孟德斯鸠主张从广义和狭义两种意义上来认识法。依孟德斯鸠的观点, 最广义的法就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

       因而, " 在这个意义上, 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 物质世界有它的法, 高于人类的' 神灵们' 有他们的法, 兽类有它们的法, 人类有他们的法。" 从狭义上来说, 孟德斯鸠把法分为自然法、人法和神法三种基本类型。其中, 神法即宗教法; 人法包括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 人法的性质受到所发生的一切偶然事件的支配, 且随着人类意志的转移而变更, 而宗教法的性质则永远不会改变( 孟德斯鸠在此所说的民法并不是近现代的、与刑法相对应的民法, 而是指政治法以外的包括民法、刑法等在内的多种人法, 在有的场合, 他还把国际法看成是世界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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