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需要创造

       科学研究需要创造, 文化艺术需要创造, 企业管理需要创造, 社会发展需要创造, 可以说人类文明史的每个篇章都是创造写就的。

       创造的形态可以是物质的, 也可以是非物质的。人类的所有创造都有其共同的特点:一是创造的主体性。创造活动的主体是现实的人, 而不是上帝、观念或别的什么东西, 自然界变化的结果也不属于这一类创造。二是创造的可控性。任何一种创造都是主体有目的地控制、调节客体的一种活动, 是主体为实现自身的目标作用于自身客体、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而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变化的过程。三是创造的新颖性。任何一种创造活动必须能产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成果。四是创造的价值性, 任何一种创造活动都是具有社会价值的, 是能促进人类进步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创造概念, 有必要搞清楚创造、发明、发现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一般来说, 创造与发明可以合并起来说, 统称创造发明。它是指研制出新的事物或新的方法, 这些新的事物或新的方法过去是没有的, 如中国古代的造纸术、活字印刷、火药、指南针四大发明, 在中国发明之前, 世界上是没有的。发现是指经过研究、探索等, 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 这些事物或规律, 本身就已存在, 只不过是前人没有找到而已。例如:定陵、秦始皇兵马俑等, 这些本已存在, 经过考古挖掘它们出土了; 某些稀有矿藏已存在, 通过勘探找到了它们; 美国人宣布西红柿可以预防前列腺癌, 其实这种作用早已存在。因此, 这些都只能称为发现。一般而言, 找到以前有的, 只能称为发现, 发现是对历史的肯定和存在的证明; 找到以前没有的, 可以称为创造或发明, 创造发明更多

       地体现出对未来的追求。但是, 也不能一概而论, 某些东西尽管以前有了, 但在原来基础上加以改进, 改进部分也可称为创造或发明。如汽车本来已有, 但把它改造成了多用途汽车, 在用途的拓展方面, 就是一个创造。

       转向对权利的重点关注

       从对义务的重点关注转向对权利的重点关注,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古今中外关于权利的概念可概括为以下几种学说:自然权利说。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集大成者卢梭认为, 人们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联合起来, 建立国家, 制定法律, 以保护每个人的天赋权利自由、生命和财产。他认为, " 每个人生而自由、平等" , " 放弃自己的自由, 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 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 同时, 他主张通过社会契约确认的这种" 天赋权利" 是法律上的权利。他认为, " 在社会状态中, 一切权利都被法律固定下来" , " 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 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

       自由说。霍布斯、斯宾诺莎、康德和黑格尔等人都根据" 自由" 来界定权利。霍布斯和斯宾诺莎认为, 权利就是一种免受干扰的条件。康德把权利理解为" 意志的自由行使" 。黑格尔否认自然法的存在, 他认为:" 一般地说, 权利的基础是绝对精神; 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 意志是自由的, 所以自由既是权利的实质又是权利的目标, 而权利体系则是已成现实的自由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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