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给能力作了最清楚的诠释
什么是能力? 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在现实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正确驾驭某种活动的实际本领、能量和熟练水平, 是实现人的价值的一种有效方式, 也是左右社会发展和人生命运的一种主导性的积极力量。
上述韦尔奇上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总裁兼董事长后的一系列举措, 推动了企业管理与改革活动顺利地进行, 这就是其良好能力运用的体现, 也就是给能力作了最清楚的诠释。
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顺利进行的心理条件。要明确能力的内涵, 还必须做如下说明。
首先, 能力和活动是紧密联系着的。一方面, 人们在从事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着不同的能力, 并在活动中表现出来。另一方面, 从事一定活动必须以能力为前提, 缺乏能力必然影响活
动效率, 甚至不能顺利地完成活动。
其次, 能力是一种个性心理特征, 但它和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有所不同。气质和性格特征虽然也表现在活动中, 并对完成活动有重要影响, 但它们不直接影响活动效率, 不直接决定活动的完成, 因而它不属于能力范畴。只有直接影响活动顺利进行的那些个性心理特征, 才是能力。
再次, 完成任何一种活动单凭一种能力是不够的, 而需要有多种能力的结合才行。为了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 将多种能力的独特结合, 称之为才能。如教师的才能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材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敏锐的观察力等。根据研究, 音乐才能应具备三种基本能力, 即曲调感、音乐的记忆和表象、节奏感; 数学才能必须发展三种特殊能力, 即对数学材料进行分类、对材料之间的关系进行迅速而广泛的概括力、从正运算过渡到逆运算的灵活性。
把法的内容分为关系、意志和技术
我赞同" 层次" 论。" 层次" 论的一大优点就是它的全面性, 而这恰好是上述其他观点所不具备的。" 层次" 论把法的内容分为关系、意志和技术三个层次, 即体现了法的内容的丰富性, 又体现了法的内容的系统性, 因而是全面而准确的。
关于法的内容, 可以根据" 层次" 论的观点作进一步的理解:
法的内容体现着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而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要求, 就需要选择和利用人类有关法律调整的知识。法律规范的内容既有知识的方面, 又有意志的方面, 既凝结了人类法律文化积累的成果, 又反映了法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特点。在法的内容中, 意志方面占支配地位, 而知识方面, 如经验和智慧, 则是一定意志的" 载体" , 处于从属地位。
2 . 如果把法的内容和一定的经济基础或阶级利益联系起来, 也可以分为社会政治内容和非社会政治内容。法的内容中的知识和意志, 有的和特定的经济基础相关, 为特定的社会阶层或阶级服务, 因而带有社会政治色彩; 而有的则不带社会政治色彩, 和经济基础或阶级意志无关, 而是反映一种普遍的经验、需要和价值。如禁止近亲结婚和防止环境污染就没什么政治色彩, 只是反映了人类多年积累的事实经验和普世价值。至于这种经验和价值在不同的时代受到不同的对待, 那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