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工作上给你甜头
同事、上下级之间的是非最好离自己远一些, 不然, 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
在职场上, 同事之间存在竞争的利害关系。追求工作成绩和报酬, 希望赢得上司的好感, 获得升迁, 以及其他种种利害冲突, 使得同事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种紧张的竞争关系。而这种竞争往往又不是一种单纯的真刀真枪的实力的较量, 而是掺杂了个人感情、好恶、与上司的关系等十分复杂的因素。实际上, 这也是一种" 运动会" , 表面上大家同心同德, 平平安安, 和和气气, 内心却可能各打各的算盘。例如, 两位经理大斗法, 你是中间人物, 应该如何应付呢? 最大的可能性是, 两人都希望拉拢你, 却又不能太露骨, 在言词上表达, 或在工作上给你甜头, 聪明的你当然明白其用意。但同时, 你不可能一直装蒜下去, 必然要表明立场, 否则会被视为两面派, 那就更不妙了。同事之间会有各种各样鸡毛蒜皮的事情发生, 各人的性格优点和缺点也暴露得比较明显。每个人行为上的缺点和性格上的弱点暴露得多了, 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瓜葛、冲突。这种瓜葛和冲突有些是表面的, 有些是背地里的, 有些是公开的, 有些是隐蔽的。种种的不愉快交织在一起, 便会产生各种矛盾。在单位, 待人刻薄和热衷于算计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 这样的人越多, 人际关系就越复杂。
在同事之间, 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或明或暗的竞争。表面上可能相处得很好, 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有的人想让对方工作出错, 自己则有机可乘, 得到老板的特别赏识。
同事之事传播流言蜚语, 是带有很大危害性的, 它能蒙蔽一些人, 导致人们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 甚至会妨碍前途。位女孩叫洁。有一天, 她受到上司王科长的热情邀请, 一同前往公
司附近的咖啡厅里喝咖啡。他们坐在咖啡厅里, 一边喝咖啡, 一边天南海北地闲聊起来, 不知不觉, 话题开始扯到了洁的同事李小姐。" 啊, 李小姐吗? 她好漂亮啊! 经常穿着时髦的衣服, 真叫人羡慕
啊。" " 那是当然, 因为李小姐领的是高薪! " 王科长突然道出原委。原来, 这家公司采取的是年薪制, 每个员工的年薪是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表现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而确定的。这点洁自然也清楚, 但她一直认为同事间的差别不应该太大, 现在突然从王科长口里听说李小姐的工资很高, 自然心里不太舒服。她问道:" 真会差那么多吗? " " 是呀, 比你的年薪多上万元呢! " 王科长说得更具体了。第二天, 洁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同事们, 大家听了当然不服气, 于是, 就一起开始嘲笑起" 高工资" 的李小姐来, 甚至不同她来往, 将她孤立了起来。这样, 李小姐不得已只好辞去了工作。事实上, 李小姐的年薪与洁相差并不大, 只是因为她曾经向科长提过意见, 所以科长怀恨在心, 就想出了这么一个诡计, 借洁小姐来孤立李小
姐, 最后将她逼走。等到洁知道事情的真相后, 已为时太晚, 因为自己已被人家利用, 当枪使了。不仅如此, 洁还得了一个喜欢散布流言蜚语的" 坏女人" 的绰号。
聪明的人, 很看重自己的利益, 如果和自己无关, 就算天崩地裂也和自己没关系。对别人之间的是非恩怨和各种斗争, 一定要远远离开。无论对同事还是对上司, 都应做到不趟浑水, 不急于表态。
一句箴言:是非, 永远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
教会立法权不断扩大
古代伊斯兰宗教法形成于公元7 - 9 世纪, 由《古兰经》、《圣训》、教法学和阿拉伯原有习惯等四部分组成, 包括穆斯林宗教教义、土地所有权、债法、家庭法、继承法、刑法等各方面的法规, 又称穆斯林法、国教法。阿拉伯帝国全盛时期, 伊斯兰宗教法臻于全盛, 东起印度河流域, 西临大西洋, 从喜马拉雅山麓至地中海这一广大地区都实行伊斯兰宗教法。
随着穆斯林国家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 昔日伊斯兰宗教法的特殊地位已不复存在。但由于伊斯兰教仍是穆斯林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 因而在各穆斯林国家里, 伊斯兰宗教法对穆斯林的行为, 依然具有不同程度的约束力。
欧洲宗教法产生于西欧中世纪, 主要是罗马天主教会的宗教法。当时, 天主教会是封建制度的社会支柱, 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形成巨大的统治力量。教会与世俗政权之间经常发生权力之争, 但又互相配合, 以维护封建统治。天主教宗教法就是在这种形势下,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 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天主教宗教法的内容, 最初仅限于规定神职人员的宗教纪律和行为准则。到了1 0 - 1 5 世纪, 随着教会权力不断扩张, 教会立法权不断扩大, 教会法院也成为中世纪独立的司法体系。凡婚姻案件涉及教会利益的案件, 均归教会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