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李嘉诚自己公布的生意秘诀一样
如何才能做好生意, 这是许多人向李嘉诚请教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 李嘉诚的回答总是同一句话:" 行为低调" 。所谓保持低调其实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处世谦卑, 为人和善, 与人无争。行为低调就是要以一种谦虚和合作的态度去与人打交道, 谈生意也是一样。正如李嘉诚自己公布的生意秘诀一样:" 最简单地讲, 人要去寻找生意做比较难, 生意跑来找你, 你就容易做。一个人最要紧的是, 要有做人的勤劳、虚心、节俭的美德。节省你自己, 对人却要慷慨, 这是我的想法。顾信用, 够朋友, 这么多年
来, 差不多到今天为止,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 任何一个不同省份的中国人, 跟我做伙伴的, 合作之后都能成为好朋友, 从来没有一件事闹过不开心, 这一点是我引以为荣的事。" 不仅在做人方面保持低调, 李嘉诚在教育孩子方面同样也是谆谆善诱。李嘉诚是个宽厚且开明的父亲, 虽然他看不惯儿子的打扮, 但他不强求儿子。他希望的是儿子有出息, 能够干大事业, 至于个人的生活品位和作风, 只要不太出格就行了。李泽楷独立门户创办盈科, 李嘉诚赠予他的一句箴言是:" 树大招风, 保持低调" 。显然, 李泽楷以后的行为完全有幸于这句箴言。言语谦和好处世, 行为低调好做人, 做生意如此, 做官也同样
富兰克林的自传就会知道, 富兰克林也是低调如此。看看本杰明做人的典范。他在自传中说:" 我立下一条规矩, 绝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思, 也不让自己武断。我甚至不准自己表达文字上或语言上过分肯定的意见。我绝不用' 当然' 、' 无疑' 这类词, 而是用' 我想' 、' 我假设' 或' 我想象' 。当有人向我陈述一件我所不以为然的事情时, 我绝不立刻驳斥他, 或立即指出他的错误, 我会在回答的时候表示在某些条件和情况下他的意见没有错, 但目前来看好像稍有不同。我很快就看见了收获。凡是我参与的谈话, 气氛变得融洽多了。我以谦虚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 不但容易被人接受, 冲突也减少了。我最初这么做时确实感到困难, 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也许,
5 0 年来, 没有人再听到我讲过太武断的话。这种习惯使我提交的新法案能够得到同胞的重视。尽管我不善于辞令, 更谈不上雄辩, 遣词用字也很迟钝, 有时还会说错话, 但一般来说, 我的意见还是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这只不过其实, 富兰克林在这里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观念是他人格成熟的表现:宽容、和善和低调。
法的本质渊源和法的文献渊源
所谓法的形式, 就是指享有不同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 如制定法、判例法, 以及习惯、法理等。法的形式反映国家立法的权限, 同时也表现不同的法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法的形式, 长期以来一些法学家们称之为法律渊源。其实法的形式与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尽管二者均关系到国家现存法律的类别及效力问题, 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法律形式要说明的是国家创制法律采取何种具体的外部形态, 是判例法, 还是制定法, 是成文法, 还是不成文法。法的渊源则有多种含义, 包括但不限于法的历史渊源、法的本质渊源和法的文献渊源。也就是说, 凡是能够成为现行法律或法律根据的现象, 都可称之为法律渊源。在成文法国家, 立法是产生法的途径, 当然属于法律渊源。在不成文法国家, 判例、宗教、道德和法理均可作为法的根据, 亦即法律的渊源。
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相同社会制度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 法往往采取不同的形式。这种多样化法的形式的形成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除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经济条件外, 政治、道德、宗教、法律文化、历史传统、以至国际交往等因素都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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