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人或人的理性

       从理论来源上看, 如果说现代科学主义哲学是来源于近代的经验主义, 那么, 现代的人本主义则来自近代的理性主义的人本主义。所谓理性主义的人本主义, 是指将人的理性作为知识构成的基础、本质, 将人的理性看成万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最高判断依据。

       其目的是为了以人的理性人本主义反对宗教神学的神本主义, 以人性反对神性, 以人权反对神权, 主张哲学研究的主题不是神或神的意志, 而是人或人的理性。但是, 近代理性主义在形而上学本体论上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 本质性的本体论" , 从认知角度上将事物的内在本质即理性看成宇宙万物的最高存在, 是一切真理的唯一来源和标准。实际上, 这种本体论的最大特点就是从理性概念本身来推论出本体存在, 是一种典型的将" 现实根据与逻辑根据等同" 的唯理论观点。

       对此, 康德是作了深刻批判的。康德见解的革新性表现在, " 本体" 不是一种能够加以科学认知的某种实在性的存在, 而是出自理性的倾向而要求把握无条件的绝对整体的一种理性信念或信仰; 本体的存在不是通过证明获得的, 而是通过对知识最高综合统一和道德上的" 至善" 追求而去" 公设" 的。应该说, 经过康德改造后的新本体观, 从构造本体思路和方法上, 为现代人本主义本体论建设奠定了基础。

       饭店与客人的关系

       A .客人与饭店之间是合同关系。客人入住饭店进行登记, 从登记时起, 饭店和客人之间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登记意味着饭店接受了客人, 饭店对客人有提供住宿、餐饮和其他各项服务的义务。对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责任。除了客人亲自到饭店进行住宿登记之外, 饭店接受客人的预订, 尤其是接受客人的定金后, 也应看作饭店与客人建立了合同关系。

       B .饭店与客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 一般从客人住进饭店( 或预订饭店) 始, 至结帐离开饭店止。双方权利义务的发生和终止始终限定在饭店的服务空间与服务范围内。

       C .饭店的服务主要针对住店客人, 所以, 客人身份的确定与享有何种权利义务有关。饭店对住店客人提供的服务和所负责任与非住店客人不同, 一般来说, 只有以租用客房为目的的人士才具有住店客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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