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旅游饭店要保证住店客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所以, 饭店必须建立各种安全制度, 采取以下安全保卫措施。

       A .建立安全保卫部门。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 旅游饭店内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旅游饭店的保卫组织为饭店保卫部, 它与公安机关设立的饭店内部治安管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

       B .住店客人登记制度。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 饭店接待客人住宿必须登记, 客人凭有效护照、身份证、工作证、军人通行证等进行住店登记。接待境外旅客必须在2 4 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C .财物保管制度。为了住店客人的财产安全, 饭店内应设置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对客人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对客人遗留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 经招领3 个月无人认领的, 要登记造册, 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 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D .公共场所安全制度。饭店是公共场所, 往来人群中混杂着各种成份的人员, 旅游饭店的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在饭店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 应当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要有严格的制度, 公共场所内严禁宾客带入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以免危害公共安全。

       在存在问题的研究和处理中

       认为" 存在" 不是一个真正的逻辑谓词, 用量词理论来处理存在问题, 这就是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的主流处理方式( 当然, 也有一些现代逻辑分支仍然认为存在是一个谓词, 比如非经典逻辑中的自由逻辑就持此观点) 。在这种处理方式下, 存在被看做命题函项的可满足性, 是约束变项的值。很明显, 这种处理方式的好处就是将存在问题变成了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但我认为, 这种处理方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回避了存在作为一个谓词所面临的各种逻辑哲学问题, 毕竟, 存在至少是一个语法谓词。

       我本人认为, 现代逻辑对于存在问题的处理是可取的。另一方面, 我也认为,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 也可以认为存在是一个真正的逻辑谓词, 当然, 它是一个与其他逻辑谓词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的逻辑谓词。我认为, 当我们把存在看做一个逻辑谓词时, 我们在分析" 存在" 时, 一定要注意到存在的不同层次。

       在存在问题的研究和处理中, 存在着一些所谓的" 存在难题" , 其中之一就是梅农的所谓" 金山不存在" 问题。按梅农的观点, 当我们说" 金山不存在" 时, 我们将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果金山不存在, 那么" 金山" 这个词无意义, 则" 金山不存在" 的主词无意义, 因此整句话也无意义; 如果金山存在, 则这句话等于说" 存在的金山是不存在的" , 而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所以, 类似" 金山不存在" 这句话要么是无意义的, 要么是自相矛盾的。因此, 我们不能说" 金山不存在" , 而只能说" 金山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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