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基于它们与世界的外在关系

       我们可以说, 形式逻辑研究的" 内容" 是概念。逻辑研究它们, 并不是基于它们与世界的外在关系, 而是基于它们内在的融贯或对立的关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 概念分析" 。

       在最为简单的情形下, 它采取利用种差和最邻近属的亚里士多德式定义。在更复杂和更有趣的情形中, 它由概念的网络或" 域" 的结构组成, 其结构性质赋予相关的实体以意义。

       形式化公理系统就是这种构造的例子。希尔伯特机智地称它们为" 隐定义" 。

       对推理以及概念之间的意义关系的研究, 是逻辑学科的两大主要任务。有些人也许希望在这两方面作出更为严格的区别, 把它们分别称做" 形式逻辑" 和" 概念分析" 。这两种看法都能被证明是合理的。而事实一直是:正是这两方面的紧密连接, 已经给本世纪的哲学涂上了浓郁的" 逻辑色彩" 。

       怎样去认知一个有效论证或逻辑真

       哈克于1 9 7 8 年出版了英文版的《逻辑哲学》一书, 在此书的第一章, 她对逻辑哲学进行了阐述。她认为, 正如科学哲学研究由科学所引发的哲学问题、数学哲学研究由数学所引发的哲学问题一样, 逻辑哲学研究的是由逻辑所引发的哲学问题。由于逻辑学的中心任务是区分有效与无效的论证, 形式逻辑系统比如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有效性提供清晰的规范和标准。因此, 由逻辑所引发的哲学问题便有:说一个论证是有效的是什么意思? 说一个陈述来自于另一个是什么意思? 说一个陈述是逻辑真是什么意思? 能否把有效性解释为相对于某些形式系统的? 是否存在试图替代形式系统的系统外的意思? 形式逻辑系统如何帮助我们去评估非形式论证? 存在正确的形式逻辑吗? 何谓" 正确的" ?

       我们怎样去认知一个有效论证或逻辑真? 哪些形式系统可以被看做是逻辑? 为什么? 等等。哈克进一步认为, 上述问题的核心就是关于逻辑的范围和目标、形式逻辑与非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的形式系统之间的关系。正是出于这些考虑, 在其《逻辑哲学》一书中, 她主要研究了如下问题:有效性; 语句联结词; 量词; 单独词项; 语句、陈述与命题; 真理论; 悖论; 逻辑种种; 模态逻辑; 多值逻辑; 关于逻辑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问题;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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