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如下几点是必要的

       我认为, 在专名的涵义与指称问题上, 注意到如下几点是必要的:一般地说, 专名的任务就是命名, 这种命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约定俗成的, 所以, 专名对所命名的对象一般并没有描述或者说不需要描述。这一点正如密尔所说:" 专名是没有内涵的, 它们指示用他们称呼的个体, 但是他们并没有指示或蕴涵这些个体具有什么属性。"

       例如, 某人新买了一只宠物狗, 随口给狗取了个名叫" 苏菲" , 这个名称叫开以后, 很多人都用" 苏菲" 来称呼这只狗, 主人之所以给狗取" 苏菲" 这个名字, 只是为了命名, 除此没有别的意义。但是, 要注意的是, 命名与描述并非绝对对立的, 有的名称, 对对象既有命名, 也兼描述, 因为命名本身就包括了描述。例如, " 五四运动" 、" 抗日战争" 等等。

       因此, 我认为, 专名是有不同的种类的。如果按照专名的结构, 可以把专名分成简单专名与复合专名。所谓简单专名, 是指专名本身不能再被分成有意义的词, 而复合专名则是由简单专名或有意义的词组成的, 它本身可以被再分解。

       前者如" 北京" 、" 亚里士多德" 、" 周树人" 等等, 后者如" 北京师范大学" 、" 五四运动" 、" 南京长江大桥" 等等。可以看出, 专名的结构越复杂, 组成成分越多, 其描述的成分也越多, 相反, 专名的结构越简单, 组成成分越少, 其描述的成分也越少。但是, 即使是简单专名, 也并不排除在命名中也带有描述的成分。比如, 在汉语中, 凡名字后面的字为芳、芬、香的一般为女性, 因此, 比如" 刘慧芳" 这一专名, 在命名为主的同时, 也可以说, 它有描述的成分:表示它所命名的对象在一般情况下是女性。因此, 就一个专名来说, 应该说, 命名与描述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当然, 强调专名只有命名功能的人可以举前述的密尔的例子:即使专名在命名之时有描述的成分, 但一旦命名完成, 则描述的功能就没有了。

       比如" 达特河口镇" ( 因为该镇位于达特河口) 一旦命名成功, 则即使以后达特河口改道不在该镇, 该镇也仍然叫" 达特河口镇" 。但是, 我认为, 密尔的这一说法也是可以反驳的:当人们在使用某一个专名时发现它" 名不副实" 之后, 考虑对其改名, 比如由于达特河口的改道, 将原来叫" 达特河口" 的镇改为其他名字; 再比如, 一所原名为" X X 师范学院" 的大学由于其师范性质的改变而改名为" X X 学院" 或" X X 大学" ; 又如, 一个一生穷困潦倒、十分不幸的人, 气愤地将其名字" X 富贵" 改为" X 不幸" 等等, 这都是可能的。

       正由于命名与描述是并非绝对对立的, 因此, 我认为, 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区分也并非绝对的( 除非像罗素那样只把" 这个" 或" 那个" 作为真正的逻辑专名) 。比如, " 五四运动" 、" 北京师范大学" 等到底是属于专名还是摹状词呢?

       一些相关的哲学领域比如本体论、认识论领域

       美国逻辑学家莱斯彻1 9 6 8 年出版了《哲学逻辑论集》一书, 在该书的第一章" 哲学逻辑的新近发展" 一文中, 莱斯彻谈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看法:现代逻辑的发展有两个方向, 一是数学方向, 即数理逻辑, 它代表了现代逻辑发展的主流; 另一个方向则是哲学逻辑, 即对一些相关的哲学领域比如本体论、认识论领域、伦理道德与规范概念等的逻辑研究, 这些研究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与数学并无直接联系, 而往往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背景和哲学意义, 故称之为哲学逻辑。莱斯彻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为:自我指称陈述; 直觉主义命题逻辑; 模态逻辑; 相信陈述的逻辑理论; 多值逻辑; 存在逻辑; 非标准量词逻辑; 概率逻辑; 拓扑逻辑; 断定逻辑; 优选逻辑; 道义逻辑; 方法的讨论。

       芬兰著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冯赖特, 是哲学逻辑和维特根斯坦研究方面公认的国际权威, 按他的理解, 所谓的哲学逻辑, 就是利用现代逻辑的技巧和方法, 去分析传统的哲学家们感兴趣的概念、范畴及其结构, 从而构建出新的形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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