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的合意

       无效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成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定事实而导致法律不予认可其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 合同一开始就不存在效力。因此, 不论当事人的愿望如何, 是否发生争议, 均为无效。无效合同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有效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 .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谓" 欺诈、胁迫手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中解释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 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利益认定为胁迫行为。合同是双方的合意, 这种合意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受欺诈、胁迫、或危难被人利用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从根本上违反了意思自治原则, 违反了法律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而是无效的。

       ( 2 )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谓恶意串通, 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故意合谋, 弄虚作假所实施的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在此类无效合同中,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出于非法的合意, 即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所以, 法律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 3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订立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表面上看形式及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是其最终是为了达到违法的目的。如离婚当事人为了逃避共同债务, 一方把财产全部分给另一方, 表面上看, 财产分配是合法的, 实质掩盖了逃避债务的目的。

       ( 4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不能损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也是无效的。如在旅游合同中, 组织者承诺为旅游者组织一些不健康的活动, 如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等。这种条款由于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所以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 5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理解这一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 1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是法律禁止的规定, 非禁止性的规定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不属于违法行为。( 2 ) 所谓" 强制性的规定" 应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 排除了"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对无效事由的规定, 防止因无效事由扩大, 违反减少无效合同的立法精神。

       ( 6 ) 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举例来说, 有些劳务合同中规定, 对工人的疾病、工伤不承担医疗费用。这种规定违反了合同立法的公平原则, 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与我国社会制度相悖, 所以这种免责条款是法律所禁止的。

       你必须了解的市场细分的作用

       市场细分的作用

       ①有利于企业分析、发现新的市场机遇

       通过市场细分, 企业可以对每个细分市场进行了解, 掌握在不同市场中顾客的需要, 从中发现各细分市场的购买者的满足程度, 即哪些顾客需要已获得满足, 哪些需要未满足。同时, 分析和比较在不同细分市场中竞争者的行销状况, 着眼于未满足的需要, 而竞争对手又较弱的细分市场, 寻找有利的市场行销时机, 开拓新市场。

       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通过市场细分, 明确了企业的服务对象, 这样就比较容易了解顾客需要的变化情况。一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其情报就可以及时地反馈到企业的有关部门, 便于企业及时调整生产和经营策略。

       ③有利于小企业集中资源, 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因为企业面临的市场是非常广泛的, 这个大市场的需要是形形色色的, 而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却是有限的。企业若想发挥有限资源的作用, 必须在大市场中选定一个适合于本企业优势的目标市场, 这样才能发挥资源的作用。

       ④有利于企业深入研究潜在需要, 不断开发新产品

       市场细分的结果使企业的目标更加明确, 使企业的注意力集中在目标市场上。这样容易掌握顾客需要的变化情况, 不仅可以根据细分市场的现实需求组织生产, 而且可发现顾客的潜在需求, 开发新产品, 以满足顾客不断变化的需要。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