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在我们身上阴魂不散的悲剧

       叶名琛在历史上, 已经被定位为带有强烈贬义的" 怪人" 。洋人打上门来, 只管关起门来扶乩请神, 在僚属面前, 装得什么事都没有, 学谢安以示" 镇定" 。可惜, 等不来" 小儿辈破贼" , 等来的却是鬼子进村, 洋人打破了大门, 把他抓了去。当时人就说是:" 不死, 不降, 不走; 不战, 不和, 不守。古之所无, 今之罕有。" 然而, 换了我们, 如果处在叶名琛的地位, 又能怎么样呢? 战, 没有本钱; 和, 没有授权; 守, 自然是守不住; 走( 逃) 的话, 清朝法度, 地方官守土有责, 如果弃城而走, 日后是要掉脑袋的。一介县令尚且不能逃, 何况堂堂的两广总督? 走尚不可, 降就更不行了, 自己丢人不说, 家族的脸面都没了, 多少年多少辈抬不起头来。当然, 死是可以的, 只是, 一来洋人的炮弹没长眼睛打到总督大人, 二来叶名琛自许名臣, 有" 疆臣抱负" , 要为朝廷分忧, 国家外患未了, 不能死。再说, 如果说叶名琛表现不好, 那么当时有谁表现好呢? 广东巡抚柏贵, 在洋人据城之后, 依然开衙视事, 按洋人的旨意行事, 活脱一个汉奸。僧格林沁倒是战了, 冒充土匪攻击人家使团在先, 在八里庄的平原上摆好队伍跟洋枪洋炮对阵在后, 换来的, 不过是自家士兵的被屠戮和京师的沦陷。

       广州城破之后, 叶名琛做了俘虏。洋人还算" 文明" , 没有给我们的总督大人五花大绑, 上铐戴镣, 甚至连碰都没碰他, 还让他带上日用品, 甚至食用的粮食并若干仆人, 因为叶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饭, 也不打算用洋人的东西, 当然更不用说使唤印度人了。就这样, 叶名琛被带到了船上, 一路漂泊, 到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在那里, 叶被关在一栋小楼里, 每天写字作画, 以海上苏武自许。据说, 他的铃有" 海上苏武" 印章的字画, 大半都送给了洋人( 这成为日后国人鄙夷他的一个重要理由) , 是否真确, 不好说, 可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那就是他老人家只吃自己带去的粮食, 一年后粮食吃光了, 他便不食而死。这时候中国和英法联军的战事尚未结束, 国内的反叛遍地烽火, 朝廷上下焦头烂额, 自然没人想起这位海上的苏武。

       按说, 死在加尔各答的叶名琛, 如果非要类比哪个古人的话, 往好一点说, 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 因为他真的不食" 洋" 粟死掉了。虽然同在异域, 苏武是汉朝的使节, 被扣押在匈奴, 放了1 9 年的羊, 叶名琛是清朝的疆臣, 城破做了俘虏, 两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过, 仔细想想, 叶的自许也不无道理。按清朝的制度, 虽然总督实际上是疆臣, 但名义上却是上面派下来的中央官员, 而两广总督, 一向是负有跟洋人打交道办交涉的使命的, 在鸦片战争之后, 这种职责更是明确, 所以, 叶也可以说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为使臣办交涉而交涉不明白, 进而被野蛮的洋鬼子扣押, 所以, 他当然是苏武。为了不辱使命, 打定主意不食洋粟, 可是加尔各答没有羊可牧, 带来的米又不够多, 只好不食而死了。

       叶名琛的" 怪" , 事实上是两个文化差异巨大的世界碰撞之初很容易产生的现象。当时的中国人, 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跟洋人打交道, " 刚亦不吐, 柔亦不茹" , 人家软硬不吃。打又打不过, 谈吧, 又不是一种话语体系, 自己很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 心里总是拿洋人当本该给自家进贡的蛮夷。就是在叶名琛被俘的同一场战争中, 英法联军派出的使者同样被" 文明" 的大清扣了, 关在天牢里, 罪名一项居然写的是" 叛逆" , 分明是人家都兵临城下了, 还拿人家当自己的属国。当时的皇帝和满朝文武, 其实没有一个比叶名琛更明白, 更有章法。从这个意义上说, 真正可笑的算不上不战不和不守、后来又以海上苏武自居的叶名琛, 而是咸丰皇帝和那个看起来十分强悍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叶名琛之所以看起来可笑, 仅仅是因为他的处境。他不幸地是一个特别有抱负的旧式士大夫( 科门高第, 翰林出身) , 却撞上了新时代的门槛, 他绝非贪生怕死之徒, 但却遭际了比死还屈辱千百倍的难堪, 换来了百多年的笑骂( 早知如此, 还不如城破时一刀抹了脖子, 这个胆子, 我想叶名琛是有的) 。虽然算是清朝大员中第一个坐过洋船的人, 又在洋人的地盘上生活了一年有余, 但是他到死也没有明白他的对手是些什么人, 只有按照古书上的古人模样行事, 学伯夷叔齐, 自许苏武, 即使是把字画给洋人, 其实也算不得失节, 因为那毕竟是洋人自己来讨的:在洋人看来是好奇, 在叶名琛则是教化让这些蛮夷见识点中华文化。

       我没有为叶名琛翻案的意思, 作为历史人物, 叶名琛其实无案可翻, 他做的事情, 没有被历史给添加过什么, 或有过多少污蔑不实之词。只是, 在那个时代, 他没有做错什么, 他的被人笑骂, 除了他自我的不甘平庸之外, 仅仅是由于暴露了在那个文化碰撞的时刻, 因为隔膜所致的可笑。这种可笑, 任何一个民族都在所难免, 只要你赶上了那种时刻。

       在叶名琛的故事发生后不久, 洋人打进了北京, 我们的" 天朝上国" 终于在刺刀下放下了架子, 被人强拉进了人家的世界体系。不仅允许外国使节驻扎北京, 而且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应付西方的" 外交机构"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从那以后, 如何跟西方打交道就成了国人长期的难题, 李鸿章的" 打痞子腔" 和曾国藩的" 以诚相待" , 用在洋人身上其实都有点不合时宜。由这个难题而引出的现代性变革, 波澜起伏, 起起落落。其间, 叶名琛的故事一直是作为笑话存在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 那其实不是一个笑话, 而是一个遗传了百多年, 至今在我们身上阴魂不散的悲剧。

       击大鼓

       1 9 7 0 年四川成都凤凰山明初蜀王世子朱悦墓出土。高3 1 厘米。釉陶, 模制。现藏四川省博物馆。该墓曾经数次被盗, 贵重随葬品皆已散失, 五百余件各种类型的釉陶俑便成为现存的主要随葬品。这组击鼓乐俑就发现于墓室的中庭正殿后。五俑一鼓构成一组。其中四俑分立左右, 右手扶棒扛于肩头, 左手则自然微垂, 或扶于腰间, 作抬鼓状。一架大鼓位于中间, 高约十七厘米, 一俑手持鼓杖立于其后, 右手握杖竖于胸前, 左手翻腕持杖, 正奋臂击鼓。

       这组乐俑高皆3 1 厘米, 面相丰满, 眉眼修长, 呈半弧形斜向眼角, 鼻宽而挺, 耳大而长, 嘴角微闭内收, 整个姿态静穆自若。无论抬鼓、击鼓之俑, 皆头戴黑色金鹅帽, 额前紧束黄褐色绦带, 结垂于脑后; 身著盘领窄袖黄褐色单袍, 袍长及地, 腰系绦带, 结于腹前。足登皂靴, 靴尖微微露出袍外。据《明史舆服志》载" 王府乐工冠服, 洪武十五年定。凡朝贺用大乐宴礼, 七奏乐乐工, 俱红绢彩画胸背方花小袖单袍, 有花鼓吹冠, 锦臂, 皂靴。抹额以红罗彩画, 束腰以红绢。其余乐工用绿绢彩画胸背方花小袖单袍, 无花鼓吹冠, 抹额以红绢彩画, 束腰以红绢。" 回过头来再看看这座明初亲王墓中出土的乐俑, 就可知与《明史》中关于王府乐工冠服的记载正可互为印证。色彩上虽有差别, 但因一为宴乐吉服, 一为丧葬服装, 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明代墓葬中出土乐俑来看, 仪仗队伍中的乐器种类非常丰富, 有笛、鼓、箫、笙、琴瑟、拍板、号、锣、三弦等诸多乐器。其中鼓俑是明代仪仗制度中乐俑的主要成员之一。在朱悦墓中的击鼓乐俑, 除了这种抬击大鼓外, 还发现有一种个人佩腰间的小鼓。此类击鼓俑服饰亦与前面介绍的相同。抬击大鼓单独放置, 位于中庭正殿后, 地位重要。而佩击小鼓, 则或者位于正庭两厢与手持各种仪仗用具的俑在一起, 或者是位于中庭的两厢, 以象辂为中心, 与笛、箫、笙、琴瑟、拍板俑等排在一起。可见虽同为鼓俑, 其用法, 所处的地位也各不相同。小鼓多与笛、箫、笙、琴瑟、拍板等乐器合用, 仅为乐奏中普通一器。而抬击大鼓, 按唐代天子大驾卤簿, 大驾将行先击大鼓五次; 回銮之时, 又击大鼓五次, 鼓声雄浑宏亮, 为天子出行平添许多庄严隆重之气氛。可见抬击大鼓是仪仗制度中的重器, 地位自然非常重要。总之, 这组击鼓乐俑为我们研究《明史》中语焉不详的仪仗制度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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