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种核心道德价值观念

       和政治行为, 政治本质上就是一种伦理政治。美国伦理学家代表罗尔斯, 就是在以亚里士多德、洛克、卢梭以及康德所建立起来的传统伦理政治思想基础上来明确提出和阐述伦理政治学理论的, 尤其是, 罗尔斯深受康德实践哲学影响, 其两大代表作《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就是在康德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加以研究的, 前者贯穿着康德的先天道德原则, 后者则是康德实践哲学的理性信念、理论基础和先验方法的现代阐发。正因为如此, 以致许多学者都把罗尔斯与康德相提并论。罗尔斯提出了正义论, 阐述了人的" 原初状况" 、" 正义原则" 以及" 正当合理性与善价值的一致性" 等理论, 力图通过将道德正义作为社会政治的最高原则来论证社会正义问题, 最终建立起具有公正秩序和合理性的正义社会。

       在罗尔斯看来, 伦理学理论与社会政治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 道德是解决社会- 政治问题的基础。如同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的, " 国家就是伦理观念的现实化" , 罗尔斯也明确宣称:" 正义是社会各种制度的首要美德, 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中的首要美德一样。" 正义是人天生具有的情感, 因为人在原始状态中是有正义感的, 其理性、权力、自由与机会等是平等的。当人通过契约达成社会后, 还带着这种原始而自然的愿望, 作为公平的正义, 它是一种核心道德价值观念, 也是社会制度的基本美德和社会结构的基础, 它意味着人们在社会福利上具有平等的权利。

       社会正义原则既是人们行为的价值准绳, 也是社会制度分配人们基本权利、义务和各种利益的标准, 正义论的两条原则是:" 第一, 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平等权利, 即与其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 第二,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1 . 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 2 . 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 它所体现的总体思想就是:所有的社会价值或福利、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人的尊严感等等所赖以形成的基本权利本身应该是平等分配的, 也是对每个人都有利的。总之, 在罗尔斯那里, 善就是" 作为公平的正义" , 正义就是善。当正义原则与善能够融合在一起时, 人们就会建立一个和谐的、稳定的即正义的社会; 而能够" 成功地实现生活的合理计划" , 就能正义地生活即道德地生活。

       你需要寻找自我意识的审美风格

       审美地认识并观照自己, 将自己作为审美的对象加以" 塑造" , 已成为大众文化的时髦之举。人类在改造、征服了自然以后, 便要对社会与人类自身加以重新规划和设计。这种起初是指向人的未来的设计, 随着以人类的自我伤害而告一个段落, 在某种意义上, 似乎是宣告了人类中心主义和工具理性神话的破产。于是, 人们开始了专注于当下生活的设计。

       人们对人是世界万物的尺度的信条坚信不移, 因此世界必须以人的存在为目的、条件、前提; 而人只要通过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合乎逻辑的、和目的性的认识和把握, 就成征服自然, 同时也就达到了人的" 自我实现" 。如我们所看到的, 人类的工业现代化运动, 以技术为动力, 在征服自然方面获得了空前成功; 人类进而又向对人类起限制作用的社会发起挑战, 以现代工业文明实现对世界文明的征讨, 以至于将全人类全面引向征战。两次世界大战, 以及随后的持续几十年的" 冷战" , 人们拥有了可以将人类" 社会" 摧毁几十遍的庞大的" 核" 物质力量终于, 到本世纪后半叶, 人类的野心有了收获。这就是:由人类的雄心勃勃的征战和四面出击所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加剧、生活质量下降、人文精神式微、整个人类陷于空前的生存论的危机。人类为自身设置了一个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社会存在论境况:人类在" 成功" 实现了对自然的改造和控制的同时, 也取消了自然对人类的一贯性的保护和支持; 人类在实现了对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以后, 人类文化的生动丰富性也因此而濒于丧失; 人的自我意识在经历了工具理性的现代化历程以后, 终于对人类自身开始了与曾经对待自然那样的征战。独断论的强权意志与抽象理性" 一票否决权" 的获得, 更开始实施了对人类精神的疯狂的、持续的摧残和剥夺。至于形式对内容的消解, " 雅" 对" 俗" 的居高临下的蔑视和嘲弄, 意识形态之于大众文化的敌视和霸道, 直至人的个体感性存在如何被精神抽离化为所谓类存在的" 本质" , 客观异化物社会的政治、法律、社会惯例、和社会制度等, 形成了一股合力, 实现了对人自身的当代形象的扭曲和塑造。人的实体性被还原为赤裸裸的物质, 而人的精神则被蒸发为抽象的、孤立的关于人的" 数字化" 规定。在人的生存越来越向着非" 人态" 方向弥散、转移的同时, 而外部强制力的一些方面, 则以最抽象、最权威、也是最神秘的无所不在的" 权力方式" , 则实现着对人的前所未有的强力专制。

       这是一个充斥着全面的内、外部对抗和张力的泛政治学的时代, 因而就连作为人的主体价值基础、前提及其存在论的基本内核, 也只能仅仅或以社会法权的形式, 或以类特征的方式向人的自我意识呈现。对当代人而言, 为自我意识所把握的除了主客体间、主体间、及主体内的种种抽象关系, 以及对人起支配、控制作用的似是而非的符号抽象及诸抽象关系的说明, 让所有个体的" 自我意识" 感到被肢解的颤栗。

最近文章